羊城晚報訊記者黃曉晴報道:廣西人嚴某成與喪偶婦人鐘某連在賭場相識後同居;後兩人到佛山務工,生下一女,因為“養不起”,竟然以6.2萬元的價格賣親生女兒。拿到錢後,他們又去賭場將錢揮霍一空。7月8日,他們在佛山市禪城區法院受審,被控拐賣兒童罪。
  未婚同居賣親生女
  鐘某連今年44歲,是廣西蒼賀州人,她與丈夫生下了一女兩男,可就在2000年,其丈夫因病英年早逝,留下她與兒女孤苦度日。
  丈夫去世後,她稱自己只能在家裡耕田、養豬,偶爾打打散工來養活兒女。她的哥哥說,妹妹真的很不容易。而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鐘某連迷戀上了一個讓生活更加捉襟見肘的排遣方式:賭博。
  2008年前後,鐘某連在賭場里認識了廣西蒼梧縣人嚴某成,嚴某成比她足足小9歲,因嗜賭而一直未娶。因為“志同道合”,兩人很快便未婚同居。
  他們的關係遭到了鐘某連家裡人的強烈反對,鐘某連十多歲的女兒曾多次打電話給嚴某成,要求嚴某成離開其母親。鐘某連的哥哥對嚴某成也非常反感,認為嚴某成“就是一個流氓”。但是,鐘某連卻十分堅持,不肯離開嚴某成。
  “我當時同她講,如果你要快樂,跟那個男的(指嚴某成)在一起也行,但是不要出事。”鐘某連的哥哥說。不過,鐘某連哥哥的擔心不久便成真了。
  鐘某連跟隨嚴某成來到佛山禪城,繼續同居,兩人的生活來源全靠嚴某成在建築工地上扎腳手架獲得的工資來維持,並不富裕,但兩人卻始終離不開賭博。
  2012年7月前後,鐘某連和嚴某成生下一女,由於“養不起”女兒,兩人竟心生一個念頭:賣女。
  禪城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7月20日下午,在佛山市禪城區錦華路東方廣場附近一家湘菜館,嚴某成和鐘某連帶著一歲大的女兒小婷與郭姓夫婦碰面。郭姓夫婦見女嬰長得極為可愛,於是決定買下小孩。最終,郭姓夫婦以6.2萬元的價格買下了女嬰。
  “我跟郭某在另外一個房間談好6萬元的價格,但是讓郭某稍後跟鐘某連說只給了5萬元。”嚴某成事後供述。最後,嚴某成分得贓款3.7萬元,鐘某連拿了2.5萬元。
  東窗事發系因自首
  這場看似隱蔽的賣女交易,最終是如何東窗事發的呢?鐘某連說,她其實是非常捨不得女兒的,賣女時,她甚至還要求對方讓她每年探望女兒一次。把女兒賣出去後,她和嚴某成回到了廣西老家。其間向一些親戚朋友說起了此事,一名親友提醒她,賣女是犯法的,這讓只有小學文化的她非常緊張。“加上自己越來越思念才剛剛一歲的女兒,在多番考慮後,就決定和嚴某成一起去自首。”她說。
  但是,鐘某連的哥哥說,是因嚴某成將賣女一事暴露了,兩人才去派出所的。
  2013年11月11日22時30分許,嚴某成、鐘某連到廣西蒼梧縣石橋派出所投案,將所有的犯罪事實告訴了民警。次日,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決定對二人刑事拘留。
  部分所得成為賭資
  7月8日,鐘某連、嚴某成兩人受審,均當庭認罪。但兩人同時表示,當初聯繫郭某夫婦時,僅是想讓女兒今後生活無憂,不要跟著他們受苦,並非想賣女,6萬多元是郭某夫婦後來主動補償給他們的“辛苦費和營養費”。
  對於是誰先提出要將女兒送給他人的,兩人則吵起了架。嚴某成說,女兒出生後,都是他一個人在外工作支撐著整個家,鐘某連不但不工作,還經常賭博,不願意照看女兒,因而他才無奈要將女兒送走。鐘某連則當庭聲稱,女兒出生不久後,嚴某成就一直想將女兒賣掉,她因實在不捨得女兒,還曾經帶著女兒在姐姐家住了好幾個月。但是後來嚴某成威脅她如果不將女兒賣掉,他就會將女兒扔到橋底,讓她非常害怕,才主動找人聯繫買家。
  鐘某連說,兩人賣女所得的錢早已花光,其中部分被當作了賭資。
  檢察官當庭建議法院判處兩人4至6年有期徒刑,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庭審當日,鐘某連的兩個兒子以及兒媳也前來旁聽,她的兒媳說,聽到婆婆賣女被抓,她感到“非常震驚”,不明白婆婆為什麼要這樣做。庭審後,鐘某連的小兒子一心想著給自己的母親送些換洗衣物和錢。“她在看守所總是需要錢的,可是她沒有錢。”他念叨。編輯:  (原標題:喪夫婦人與男友賣親生女得6.2萬元 部分作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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